一、公會獲社會局
評鑑為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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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在歷任理事長之努力下,會務發展健全穩定,分別於八十一年、八十六年、八十九年榮獲台北市社會局評鑑為甲等優良商業團體,在本屆任內,於九十二年更榮獲優等商業團體,頒發獎狀,以示肯定。 |
二、會員公司為歷
年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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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從上屆會員代表大會迄今,原有會員六十六家,爾後經理事長親訪未入會之保全公司,並不斷的加以宣導業必歸會及說明加入公會之優點,目前公會會員共計有七十九家,並賡續增加中。 |
三、舉辦國際學術
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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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九十三年九月十六、十七日協辦歷史上第一次產、官、學之「保全業及治安」國際學術研討會,假台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隆重舉行。邀請來自日、韓、新加坡、香港、美國等知名大學及國內台灣大學、台北大學、中央大學、警察大學等校之校長、所長、系主任與治安首長、各保全公司負責人等,座談研商並且交換意見,真正落實了本業在國際上之地位及國家社會中不可或缺之安定力量。 |
四、成立保全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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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有關大專院校成立保全專門學系方面,已有嘉義吳鳳技術學院已正式成立保全學系,另有國內各私立、國立大專院校正評估尋找師資評估成立中,意味著本業即將邁入新時代之來臨。 |
五、製作保全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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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本業之特性及所涵蓋之服務層面與經驗法則,特經本會理、監事一致推舉蘇理事雅頌擔任總召集人兼總編輯成立專案小組,廣納各大公司專業經理人及學者、專家,歷經三個月之辛勞,完成此項重大任務。特刊設計朝專業、特色、精緻、高品質、高格調、涵蓋保全業之各項相關法令、規章等著眼,以塑造保全新形象之方向編撰,提供政府主管單位及全國保全同仁最佳之保全典籍。 |
六、購置公會新會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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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期間,國家社會充滿不確定及不安定之情況下,公會乘勢以一仟五佰萬元購置新會所(目前行情已達二仟五佰萬元)。 |
七、網站程式更新
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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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全球資訊網站改版,已於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完成正式啟用
;各會員公司可透過本會之網站,獲得公會傳遞及時最新訊息,公會網址為(http://www.sca.org.tw)。 |
八、保全人員職前
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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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保全公司對所僱用之保全人員應有完整之職前及在職訓練紀錄資料可稽,為協助各會員公司辦理「保全人員職前訓練」,經第五屆第八次臨時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委請中華保全協會策劃
,於九十三年二月起辦理訓練(同時一併辦理勞動安全衛生新進人員訓練),並統一由公會印製「保全人員訓練護照」,紀錄訓練課程進度;市警局亦派員督勤,成效良好。截至目前為止,已有五百餘人受惠。 |
九、種子教官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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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本會敦請立法委員秦慧珠女士陪同,由理事長率同高榮譽理事長永昆、王顧問化榛、王常務監事振生、湯理事永郎、葉理事海瑞、楊監事重正及全國其他保全公會代表
,親赴刑事警察局拜訪侯友宜局長,針對「保全人員訓練計畫」之「種子教官」不足部份,懇請予以協助;警政署為輔導保全業者強化教育訓練,同意刑事警察局特再續辦「種子教官」訓練,以解決各保全公司「種子教官」需求之不足。2.
截至目前為止,本會薦送參加講習人員經測驗,合格通過並獲頒結業證書逾八百人之多。 |
十、公會免付費專
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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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於九十一年八月份設置免付費專線電話,號碼為0800588018
,並於八月八日以保商字第071號傳真各會員公司及全省其他公會,同時亦在公會網站登錄,藉此擴大公會服務層面。 |
十一、成立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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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已蒐集設立保全專業書籍與相關資料的小型圖書櫃,並將資料目錄寄發各會員公司,除了歡迎各會員公司外借外,同時也期待各會員公司提供不足部份,裨益全體會員公司有最新、最先進的資訊取得管道。 |
十二、自強聯誼活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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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會員間之聯誼互動,增進彼此間之認知情誼,公會於九十一年八月中旬舉辦九十一年度自強聯誼活動,安排會員公司代表前往翡翠水庫參訪及烏來山區品嘗山產及泡湯,共計有四十家會員報名,六十多位代表參與活動。 |
十三、舉辦大陸及
國外旅遊參
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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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增進兩岸保全(安)業界之聯誼交流,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三日,由理事長率領會員公司代表二十四人,前往重慶市及廣東市進行拜會活動,期間受到大陸保安(全)同業之盛情款待,並促進兩岸保安(全)同業間之交流,過程融洽和樂,公會會員代表亦受到重慶及廣州兩地保安業者之熱情款待。
2. 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九月二十八日,由王常務理事花成領隊,團員共計三十六人,展開五天四夜之高棉吳哥窟旅遊參訪及瞭解當地保全體系之運作,全程圓滿順利。
3. 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至四月二十四日,由理事長率會員公司代
表二十五人前往大陸北京、東北十日參訪。
4. 九十三年八月十五日至二十二日,由理事長率會員公司代表共12人,參訪中國保安協會、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北京燕僑務業管理公司、南京市、上海市物業管理協會、上海市台商協會、上海太福物業管理等單位,全程圓滿完成。 |
十四、SARS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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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初,SARS疫情越演越烈期間,高前理事長永昆、王顧問化榛、蘇理事雅頌、邱監事文輝等均提供寶貴意見及具體做法,本會除儘速發函各會員公司,針對公司營業特性、環境等提高警覺,加強防範。理事長更對於政府對各會員公司派駐於醫療院區從事第一線警戒及測量體溫過濾工作之保全人員,未能給予醫師及護理人員相同之待遇或關心,殊不合理;特函請政府相關部門
,要求比照享有醫療機構相關人員之待遇。 |
十五、人員通報紀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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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會推行各會員公司不良人員人事通報制度後,接獲多家會員公司透過電話感謝公會此舉,公會方面將繼續推展各會員公司之間,不良人員人事之通報紀錄流通,以達到杜絕不肖人員在各公司間流竄,嚴重影響保全業之聲譽,同時亦請各會員公司踴躍提供不良人員名單。 |
十六、擴大補助進
用非自願性
失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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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有關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所舉辦「企業型」補助方案,該方案補助企業界進用非自願性或中高齡失業勞工,用人期間前三個月補助工作津貼、勞健保費,後續留用將補助每月僱用津貼五千元
,最長達六個月。 |
十七、保全業法修
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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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會顧問秦立委慧珠之協助下,保全業法修正案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完成三讀通過,使保全業可有期限改善之機會,免於動輒被處以停業之危險。本案在先期為爭取有利於本業權益之協商過程期間,除秦委員竭盡捍衛本業之權益不遺餘力,另理事長、高前理事長、理監事及王顧問化榛先生積極遊說立院各黨團
、內政委員會,溝通協調,爭取對保全業法之不利條款的修正,
厥公至偉。 |